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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并开展2015年大师示范工作室试点的通知
2015-8-3 10:31:49

    为推进我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建设,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并开展2015年大师示范工作室试点的通知。根据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要求,现将浙经信轻纺[2015]289号一文转发给你们。我协会自即日起接受杭州地区大师示范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工作,请各位大师根据申报条件和申报内容的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8月12日前报送我协会,并同时上报电子版一份,发协会邮箱:hzgyms2008@126.com或协会819025864@qq.com。
    具体文件见附件。

                                   


附件下载: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并开展2015年大师示范工作室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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