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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举办“乐清艺雕小镇杯”浙江省首届木雕 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6-10-18 11:25:32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省级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木雕传统技艺的继承与创新,促进我省传统工艺美术的繁荣与发展,结合乐清市柳市镇后横村“艺雕小镇”的打造工作,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6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乐清艺雕小镇杯”浙江省首届木雕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暂定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大赛地点
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
三、参赛人员
在本省工作的木雕艺术从业人员,热爱木雕艺术,有独立创作能力,不限地区、单位性质、年龄、性别、现有技术等级,可由所在企业或个人报名参加(已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
四、大赛内容
依据《木雕工》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增加部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内容。
本次竞赛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竞赛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部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占竞赛总成绩的20%;操作技能部分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占竞赛总成绩的80%(有关技术文件登录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网址www.zjosta.org.cn)。
五、大赛组织
本次比赛作为2016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组成部分,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乐清市人民政府、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总工会、浙江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承办。由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清市总工会、乐清市二轻工业总公司、乐清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乐清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单位共同协办。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为特别支持单位,乐清市柳市镇后横村为冠名单位。为做好本次竞赛实施工作,决定成立“乐清艺雕小镇杯” 浙江省首届木雕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单附后(附件1)。
六、报名办法
以企业组成代表队或个人参加比赛,向所在地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直接报名。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两寸彩照2张及《2016浙江省首届木雕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及《2016浙江省首届木雕技能大赛选手报名汇总表》(附件3,由各地协会填写)。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各协会于10月底前将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送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地址:温州市马鞍池东路237号(温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楼四楼),联系人:陈桑,联系电话:0577-88613591,邮箱:228121503@qq.com。
七、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30000元;金奖3名,奖金每人20000元;银奖5名,奖金每人10000元;铜奖10名,奖金每人3000元;另设优秀奖若干名,奖金每人1000元。
(一)获本次竞赛前三名的选手,由省人力社保厅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前五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选手,由团省委授予“浙江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前五名(理论和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对获得优秀奖以上(理论和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温州市人力社保局颁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参赛选手理论和操作成绩合格者由温州市人力社保局颁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对本次竞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本次大赛获特等奖、金奖的选手,由各行业协会优先推荐突出高技能人才、工艺美术大师、劳动模范等评选。
    本次参赛选手作品由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所有并收藏。



附件下载:
附件1:2016浙江省首届木雕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附件2:2016浙江省首届木雕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3:2016浙江省首届木雕技能大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附件4:2016浙江省首届木雕技能大赛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声明
附件5:2016浙江省首届木雕技能大赛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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