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推荐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2016-9-12 10:19:58
关于补充推荐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中美协文〔2016〕179号 各省、区、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于2015年3月16日成功换届,为更好地促进工艺美术行业的发展,完善内部治理,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广大会员申请,我协会根据实际情况,拟统一增补理事候选人。现将补充推荐理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承认并遵守《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活动; 3、热衷工艺美术事业,积极宣传、推进和参与工艺美术行业工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工艺美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推荐原则 根据目前协会理事会组成的实际情况,本年度原则上不再增补常务理事候选人、副会长候选人。 三、单位理事候选人推荐要求 1、请各省、区、市工艺美术协会按照理事会成员构成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区工艺美术主要产业和特色品类的实际,推荐单位理事候选人; 2、另受国家政策影响,部分领导干部不能在社团兼职,需变更负责人备案的,请相关省、区、市工艺美术协会根据本地区情况,填写中国工艺美术协会负责人备案表,同时提交变更申请。 3、各省、区、市协会通知推荐的理事会单位理事候选人填写“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单位理事候选人推荐登记表”(附件1),并由所在省、区、市协会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10月30日前统一寄到我协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云、席雯 电话:010-85698710/85698713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吉祥里103号中艺大厦202室 邮编:100020 传真:(010)66079646 Email:zmx_xiwen@126.com附件: 1.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单位理事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2.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负责人备案表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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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推荐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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