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策法规 - 行业政策
   
 
   
 
关于申报2007年度浙江省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07-8-9 10:20:40

    根据《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浙江省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经贸轻纺[2007]327号)精神,2007年省重点传统工艺美术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上报到各市、县(市)财政和经贸部门的截止日期是2007年8月16日。

具体文件及申请表请见以下附件。



附件下载:
杭经轻工[2007]253号
浙江省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浙经贸轻纺[2007]327号

 


主办单位: 杭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杭州市工艺美术学会
版权所有: 杭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技术支持:爱创网络
浙ICP备060366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