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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05年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2006-7-19 10:39:24

一、市人事部门或省、部级主管部门需报送材料
(一)评审委托书1份;
(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花名册电子文档1份(EXCEL格式)。
(三)所有申报对象评审表抽出编号(序号与花名册和材料袋序号一致)后,扎在一起报送;
(四)所有申报对象照片抽出按序(序号与花名册和材料袋序号一致)贴在(照片上半部分粘住)《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对象照片粘贴表》(表式见附件9)上。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必须具备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一)送审材料内容
⒈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⒊《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40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左边必须留有4厘米空白作装订用;
⒋二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放入一信封内);
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⒍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荣誉证书及获奖项目证书等,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⒎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统一考试合格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如属免试人员,需报《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如外语要求审定的,需填写《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
⒏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⒐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⒑传艺带徒、经济效益指标、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收藏、设计中标等相关证明;
⒒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标准、调查报告、研究成果等1至3篇复印件一套(需复印出杂志、标准或著作等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并提供原件一套。不便装订的书和提供的一套原件不需装订;
⒓《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对象填写);
(二)材料装订要求
⒈正常申报对象
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5—11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⒉破格申报对象
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5—11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第二册:《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从事工艺美术工作资历证明、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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