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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6-7-19 10:44:35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浙人专〔2004〕2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应按上述对应级别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二、从2005年起,凡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由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发放成绩通知书。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两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
  三、取得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受聘职务是否需要具备外语要求,由聘用单位确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一)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
  (二)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三)国内取得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系列没有或放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要求的除外)。
  (五)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合格证书或大学本科以上外语专业毕业,申报非外语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合格证书或大学专科外语专业毕业,申报非外语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正式出版过古文字研究专著,或获得过国家级语言奖的,可免于古汉语考试。
  (七)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八)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或博思(BULATS)水平测试二级以上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九)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杭州市人事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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