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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6-24 16:23:14

                   关于2009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人专〔2009〕225号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通知》(浙人社发〔2009〕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2009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在第三、四季度进行(有关评委会评审时间安排见附件1、附件2),一般不得跨年度评审。各评委会办公室应根据评审计划,及时对今年的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评委办公室的相关文件应同时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纸质文件2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邮箱:ZhangjL@zjrs.gov.cn)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   
    二、评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人专〔2007〕20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送本市中、高级评委会评审的对象可不经下一级评委会推荐,但须经相关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开具《送评报告单(委托书)》。
    委托省有关评委会评审的,一般需经下级评委会推荐并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省里有明确规定不需要经下级评委会推荐的,由市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负责评审材料的统一收集和审核,并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
    未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擅自送杭州市以外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认可。
    各评委会在评审时应积极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成果展示、量化等评价手段,以保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质量。
    三、各中评委在召开评审会议前,应将《评委会评审会议安排及申报对象资格审核申报表》、《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有关材料提前10天报市人事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各高评委在召开评审会议前,须将《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和《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等,提前15天报送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在报送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前,应提前10天先报送市人事局审核。
    四、有外语要求的申报对象,须提供相应等级的2005年及以后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或2008年及以后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省划合格成绩单原件。根据浙人专〔2007〕80号文件规定,在2004年底前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在2004年底前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五、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供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供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六、外语、计算机免试及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核材料,与评审材料一起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由评委会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在报批评审会议时一并报送市人事局审核。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区、县(市)人事局及市属主管部门审核。整个系列或专业符合外语免试或计算机免试的,不需办理外语或计算机免试审核;除此以外符合外语或计算机免试条件的,需填写《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凭据复印件。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审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七、评审委员会任期已满需要调整的请及时调整,具备建立评审专家库条件的,必须建立评审专家库。具体按建立中、高级评审专家库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结束后,要尽快将评审结果报送市人事局,以便及时公布资格;高评委的评审结果须经市人事局审核后再报送省人事厅及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
    九、其他有关问题
    (一)对我省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和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抗震救灾中立功受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2.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援疆援藏干部政策,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下一级职务满2年。
    (二)企业单位部分没有及时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从2009年起,可根据其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学历必须符合相应条例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学历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的具体要求如下:
    1、获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从企业单位调入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照执行。    
    十、职称评聘工作的有关信息、资料的查询或表格下载可登陆“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
 附件  1.杭州市2009年度中评委评审时间安排表    
       2.2009年度有关高评委评审时间安排表


附件下载:
1.杭州市2009年度中评委评审时间安排表
2.2009年度有关高评委评审时间安排表
3.关于2009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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